[文件]关于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
关于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
各科室: 为加强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的管理,现就我院返聘退休人员工作作出如下规定: 一、返聘:系指我院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,经批准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工作。 二、返聘条件: 1.医院工作需要,且本人同意返聘。 2.身体健康,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,且能坚持正常工作。 3.①临床人员: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传承中医可适当放宽条件:A、具备执业资格;B、在辖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),业务能力扎实,能独立操作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,胜任应聘岗位工作。②药、护、技及其他人员,如退休后岗位需要,经院委会研究后,且本人同意,方可进行返聘。 4.在退休前原岗位任职期间,无重大差错记录,未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。 5.本人有返聘意愿者,先向科室写出书面申请,由科主任、主管院长签字后提交院办公室,上报院委会研究。 6.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年龄,原则上男、女不超过70岁,超龄不得返聘。(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可适当延长)。 三、返聘人员职责与要求: 1、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,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。 2、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,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。 3、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、手术或查房等,要按照医务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,不得自行联系外出。 4、退休人员返聘期间,医院不安排其担任任何行政职务,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晋升。 四、返聘、续聘与解聘手续: 1.如科室岗位需要,需由个人提交书面申请,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,交送办公室备案,上报院委会研究。 2.经批准返聘人员,由人事科与其签定聘用协议,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。返聘实行聘期制,按期聘用,到期自动终止。返聘期一般为一年,当年新退休人员同意返聘,及时对其研究是否聘用。 3.返聘人员每年2月份由院委会讨论,以决定是否返聘或续聘,3月份鉴定返聘协议。 4.个人自愿辞聘者,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申请。 5.对违犯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人员,医院有权随时解聘。 五、返聘人员待遇: 根据当年职代会讨论意见执行。
漯河市郾城区中医院 二〇一六年元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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